关于再次调整2018年公积金基数的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及省住建厅的相关会议精神,再次对我校教职工2018年公积金基数作了调整,现将该部分数据张榜公示给大家,请各位认真核对。
根据会议的要求,个人缴交比例由5%上调至6%,将超绩效部分纳入公积金缴交基数。
张榜公示地点:计财处大厅
公示期为5天,从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22日,若有异议,请向计财处贺老师反映,电话85841524.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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