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健全
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不断增强支部组织生活活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现就建立健全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保证,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增强活力,推动实现支部组织生活及活动时间安排有计划、有节奏、有保证,以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活动开展规范、有序、高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形态
(一)固定党日时间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学期每月开展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每年“七一”或遇党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按上级要求或校党委意见增加1-2次。我校支部主题党日时间定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如遇新学期、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时开展,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征求所辖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当月活动时间,最大限度确保各支部集中,且应在一周内完成。
(二)明确参与范围
党员应参加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因活动主题和内容不同,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应参加各项规定动作活动;各党支部可根据当月活动主题,拓展参加党日活动的人员范围,可邀请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和群众代表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要指导所联系支部活动开展;新流入党员应按时参加,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流出党员应通过有效方式参加,确有困难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定期联系汇报,保证“党员流动而不流失”;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罹患重病的党员,经报所在支部核实同意并备案,可不参加或暂不参加。
(三)明定主题内容
各月主题内容,由党支部对照规定或自选活动任务,于每学期末拟定下学期各次活动主题和内容要点,并报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备案。基层党委(党总支)应指导主题内容修改,确保其体现党性党味、切合单位实际、任务指向明确。主题内容确定后,党支部要按月提前拟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通知党员参加。“七一”或党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主题内容,一般由校党委组织部拟定和发布,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要求后,组织支部确定活动实施方案。
(四)明晰实施主体
主题党日活动主要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为主持人,确因情况特殊不能主持的,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主持。
(五)明确组织形式
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为常态化要求。具体实施时,规定动作活动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部分具体活动,可联合多个党支部开展。各支部活动主题内容相对一致时,可采取“先统后分”方式进行,如先将学习教育活动中的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讲党课等具体活动联合进行,再分别回到各支部或党小组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等。自选动作活动,特别是同主题党建创新活动,党支部可联合开展。
三、主要任务
党支部组织生活及其需要组织党员参加的其他活动,都可纳入“主题党日”统筹推进,主要围绕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方面活动任务开展:
(一)扎实完成规定动作
1.组织学习教育。每次活动一般先组织学习,学习内容要结合支部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党课安排,紧扣既定活动主题。组织学习教育,要聚焦党知党规党性教育,重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章党规党纪、路线方针政策等,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切实帮助党员武装头脑。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发掘校内外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开展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等,不断丰富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2.落实组织生活。结合“三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按照规定的年度任务和时间节点将其融入到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决议指示、拟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开展党性分析、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提高,认真做好谈心交心、评先树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确保每位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同时应及时做好党费清缴工作。
3.开展民主议事。进一步加强支部“三会”、特别是党员大会的民主议事功能建设,及时讨论解决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完成党章党规赋予党员大会产生和调整支委会、按期换届等任务,促使党员学会参与民主议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要同步细化落实支部党务公开制度,重点对支部自身建设、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党员、党费收缴使用、支部党员承诺践诺等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4.联系服务群众。结合支部党内激励关怀和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着眼于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着力于构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公开承诺、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持续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点在每年“七一”和春节前后,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慰问帮扶,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规定动作有关的制度安排、年度任务及时间节点等,参见学校四类党支部建设标准以及党支部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上述活动开展规范有序、创新形式、提质增效。
(二)创新做好自选动作
紧紧围绕教师、学生、机关和离退休等不同类型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的充分发挥,紧密结合学校“创先争优”、党建创新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
1.结合支部类型和党员岗位特点开展“创先争优”。切实把支部建设与服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广泛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比党性、比业务、比贡献”等活动的基础上,在教师党员中持续开展“教学科研做引领,立德树人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争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开拓创新”的表率;在管理服务岗党员中持续开展“担当作为抓落实,优质服务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争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表率;在学生党员中开展“勤学修德做楷模,成才报国为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等等。要综合运用设岗定责、挂牌上岗、承诺践诺评诺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展示形象。
2.结合资源禀赋打造活动品牌。鼓励各单位不同类型党支部结合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创新工作载体、形式、方式和方法,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党组织党建创新活动项目的申报和建设,争创支部活动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建立健全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作为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机制和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和主要任务;要加强对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通过派员指导、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给支部书记鼓干劲、压担子、教方法;充分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从人员、经费、阵地等方面加大对党支部工作的保障力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人抓、有经费保障、有地方开展。
(二)加强日常管理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推动建立主题党日活动预告、报备制度,实行纪实管理,促使支部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要统筹安排班子成员、组织员等参加各支部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注意区分不同类型支部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导他们搞好自选动作活动,确保质量效果,力争形成特色。各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活动台账,做到有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录、有活动新闻资料、有党员签到表、有党员笔记或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制度,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党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的,须报支部核实并批准,且事后要进行“补课”。
(三)加强考评管理
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定点监测、现场观摩、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支部活动情况的督导检查。学校将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行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党员向党支部报告参加活动情况的双向报告制度。对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对以党日活动为名违纪违规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对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置或处理;对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6次不参加活动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四)做好典型选培
各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探索推行“主题党日+”工作模式,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严实性与生动性结合起来,吸引广大党员自觉主动参与。要积极充分利用校内外电视、广播、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党员师生员工的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率。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全校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