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主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教务处2015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修订《2015版本科专业教学大纲》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需修订《贵州师范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由地理与旅游学院开设的所有通识课、专业课课程教学大纲,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专业涉及:旅游管理、地理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四个本科专业;课程涉及:《贵州师范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由地理与旅游学院开设的所有通识课、专业课。综合实践类课程中的专业类、素质拓展课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暂不进行。
二、修订原则
(一)严格依据《贵州师范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精神,贯彻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培养目标,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课时等要求。
(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均应服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结构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应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有所区别。
(三)教学大纲的修订者须认真研究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课程的教材、参考资料,把握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及内容体系,并根据其教学目标及内容体系修订教学大纲。
三、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开课单位、开设学期、课程类别、课程性质、总学时数、周学时数、适用专业、先修课程、课程学分、参考教材、课程教学目的(课程目标及每一章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包括章、节、目以及对每一目的要点说明),重点、难点,课程各教学环节要求(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及每一章的作业的布置要求),教学时数及分配,课程考核,与各课程的联系、教材及参考教材及推荐的相关学习网站等。(详见附件1)
(二)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
2015版本科专业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应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规范(试行)》要求进行编写、修订(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实训教学大纲的编写、修订参照该规范进行。
凡学校制定的《贵州师范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必须编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非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原则上都应编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注:对于含有实验(实训)学时但不单独编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课程,实验(实训)项目名称、项目学时、项目类型(验证性、演示性、综合性、设计性等)、项目要求(必做或选做)等要在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并单独提交一份实验(实训)课程及项目明细(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所有通识课、专业课课程教学大纲,在修订过程中均要组织本专业相关教师开展认真研讨,力求做到科学、规范、适用。与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密切联系的课程,其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后必须进行协调,以避免教学内容不必要的重复和重要知识点的缺失。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必须结合校、院实际和各专业发展的特点,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修订教学大纲必须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从培养目标出发,体现新的教育思想,积极吸取已有的教学内容和体现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注重各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既要服从课程的整体结构,又要注意教学整体安排的需要。
(四)课程教学大纲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修改,主讲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开展本课程的教学,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和检查其执行情况。
(五)课程教学大纲严格按照全校统一模板制作。各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主任应对本专业修订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严格把关,汇总后按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顺序进行排列,每个专业一个word文档,并制作好课程大纲目录。
(六)2015年10月13日前,理论课教学大纲电子稿由各教研室主任按要求汇总后,发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蒋天天老师内网邮箱,实验实训课教学大纲电子稿由实验室主任勾昕老师按要求汇总后再发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蒋天天老师内网邮箱。
(七)2015年10月15日前,蒋天天老师分别汇总整个学院的理论课教学大纲电子稿和实验实训课教学大纲电子稿。分别按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顺序进行排列,提交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后,将理论课教学大纲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袁彩虹老师内网邮箱(联系人:袁彩虹 电话:88221055),实验实训课教学大纲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中心聂冬梅老师内网邮箱(联系人:聂冬梅 电话:86270200),以便学校汇总印刷。
教学大纲是专家进校必查的材料之一,请各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及各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及时准确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理论课)
2.贵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规范(试行)
3.《×××》本科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4.《×××》本科课程实训教学大纲
5.实验(实训)课程及项目明细
6.关于修订《2015版本科专业教学大纲》的通知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15年9月29日
附件6:
关于修订《2015版本科专业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组织教学、对学生实施考核和评估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我校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修订完成,为了使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好的实施,实现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学校决定启动2015版本科专业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现将修订《2015版本科专业教学大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一)教学大纲的修订应当严格依据《贵州师范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精神,贯彻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培养目标,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课时等要求。各教学大纲的修订单位以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指定的开课单位为准。
(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均应服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结构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应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有所区别。
(三)教学大纲的修订者应当认真研究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课程的教材、参考资料,把握本课程的内容体系,并根据其内容体系具体修订教学大纲。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开课单位、开设学期、课程类别、课程性质、总学时数、周学时数、适用专业、先修课程、课程学分、参考教材、课程教学目的(课程目标及每一章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包括章、节、目以及对每一目的要点说明),重点、难点,课程各教学环节要求(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及每一章的作业的布置要求),教学时数及分配,课程考核,与各课程的联系、教材及参考教材及推荐的相关学习网站等。(详见附件1)
参考说明:在《2014级本科专业教学大纲》中只有课时数变动的课程,在《2015版本科专业教学大纲》若不调动大纲内容,可以附加以说明,一部分为教师讲授,一部分为学生课前自学。
(二)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
2015版本科专业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应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规范(试行)》要求进行编写、修订(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实训教学大纲的编写、修订参照该规范进行。
凡学校制定的《贵州师范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必须编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非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原则上都应编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注:对于含有实验(实训)学时但不单独编写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课程,实验(实训)项目名称、项目学时、项目类型(验证性、演示性、综合性、设计性等)、项目要求(必做或选做)等要在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并单独提交一份实验(实训)课程及项目明细(详见附件5))。
三、工作要求
(一)课程教学大纲在修订过程中要开展认真的研讨,力求做到科学、规范、适用。与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密切联系的课程,其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后必须进行协调,以避免教学内容不必要的重复和重要知识点的缺失。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必须结合我校实际和各专业发展的特点,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修订教学大纲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从培养目标出发,体现新的教育思想,积极吸取已有的教学内容和体现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注重各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既要服从课程的整体结构,又要注意教学整体安排的需要。
(四)课程教学大纲应由课程开设单位负责修订。由各教学单位的分管教学负责人及相关教研室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组织相关教师对本单位承担的所有课程(通识课、专业课)修订教学大纲(如发展方向类中《三字》由书法团队编写、《现代教育技术》由教育信息网络中心编写)。综合实践类课程中的专业类、素质拓展课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暂不进行。
(五)课程教学大纲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修改,主讲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开展本课程的教学,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和检查其执行情况。
(六)各教学单位的分管教学负责人及相关教研室应对课程教学大纲严格把关,课程教学大纲严格按照全校统一模板制作。汇总所有承担的课程教学大纲(按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顺序和课程顺序进行排列,每个专业一个word文档,并制作好课程目录)于2015年10月15日前,请将理论课教学大纲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内网邮箱(联系人:袁彩虹 电话:88221055),请将实验实训课教学大纲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实验管理中心内网邮箱(联系人:聂冬梅 电话:86270200),以便汇总印刷。
教学大纲是专家进校必查的材料之一,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及时准确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理论课)
2.贵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规范(试行)
3.《×××》本科课程实验教学大纲
4.《×××》本科课程实训教学大纲
5.实验(实训)课程及项目明细
6.本科课程编码编写规则
教务处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