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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春节”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18日 10:48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消防安排排查、整改与2019年安全研讨会精神,为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教务处于2019年1月17日再次对学校教学实验室进行检查,发现个别实验室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对寒假、春节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各单位须认真执行:

一、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开放教学实验室,特殊情况确需开放使用实验室的,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责任落实到人。对于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及危险化学实验等)必须至少两人在场;寒假期间对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寒假期间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同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相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按保卫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二、严格落实学院/部门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寒假期间值班制度,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并根据事故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处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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