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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资源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8年09月01日 08:45 [ ] 浏览次数: 来源: 视力保护色:

1、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

2、实验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气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或指导老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

3、使用钢瓶、烘箱、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等火险隐患较大的设备,落实岗位操作责任制。

6、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室,需经分管院长或实验室主任批准。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8、实验完成后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9、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各实验室的责任人即是本实验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该室的安全工作。

10、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院领导审批,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使用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仓库,并做好详细记录。

11、仪器设备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专人管理。

地理与资源学院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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